人事处于2020年7月4日收到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4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筹措调整所需资金,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人事处于7月中旬提前完成了2020年我校退休教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和补发工作,惠及退休教职工2600余人。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以及倾斜调整三部分。
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业务头绪多、情况复杂,为了贯彻国家关于民生工作的部署,积极响应政府各项决策,尽快落实我校教职工待遇调整发放工作,让退休教职工尽快感受到增资红利,同时为争取基本退休养老金能与本月退休工资同步发放,人事处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在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在一周内完成了对退休教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额度的计算和核算工作。
目前,我校退休教职工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于7月随退休工资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并补发。符合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的已去世退休教职工,基本养老金和抚恤金差额将于8月通知家属领取发放。在大连市领取退休金的我校退休教职工,若符合此次养老保险调整范围,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将于7月20号之后、7月底之前由大连市社保发放。
政策链接: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