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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教职工考勤与请假规定


时间:2018-07-05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全处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管理,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保障处内正规的的工作秩序,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的规定》和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的通知》,现将考勤与请假制度作以明确。

1. 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或者早退。

2. 工作期间不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炒股票、逛淘宝等。

3. 办公室保持整洁干净,无异味。

4. 个人着装要端庄合体,不能穿短裤、拖鞋等。

5. 工作期间短时间离开岗位处理事务,要和同事打好招呼,告知去向和返回的大致时间,落实好同岗替代的制度,确保不影响正常业务办理。

6. 因人事处工作安排因公外出,需至少提前一天报备,交接好工作,方可离开。

7. 因私请假,原则上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3天以内的,由主管副处长审批;3天以上10天以内的,由处长审批,并报学校审核备案。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同意后,落实好同岗替代的制度,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方可外出。

8. 节假日因私离连按照组织程序上报审批。

               

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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