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毕业分配留校人员转正定职的通知
各单位: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以前毕业分配来我校工作的同志,见习期已经满一年。请各单位配合我处做好这部分同志的(转正)定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定职。
2、申请(转正)定职人员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转正)定职申报表》1份,A4纸打印,要求贴照片。
3、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大连理工大学(转正)定职申报表》交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4708715)。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 (转正)定职申报表》
人事处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zzdzsqb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