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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办理“教职工在职、职称、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业务的说明


时间:2019-01-15 作者: 点击:[]

全校教职工:

为保障全校教职工寒假期间能够正常办理“教职工在职、职称、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教职工在职、职称、工资收入证明”办理方式:

(1)网上提前申请:工作日16时前,通过校园门户“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教职工在职、职称、工资收入证明”,下一个工作日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人事处领取。

(2)现场直接办理:出示办理业务所需的财务系统内个人工资收入等信息,由值班人员现场开具有关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办理方式:

网上提前申请:工作日16时前,发送邮件至gzk@申请,邮件中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用途、需开具的缴费时间范围,下一个工作日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人事处领取。

人事处寒假值班表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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