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科技人员校外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暂行)》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查,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和审批,现将环境学院教师李爱民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兼职单位:绿水青山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兼职期限:2019年4月至2022年3月
兼职内容:担任该公司技术顾问,为该公司的生活垃圾“减量提质”工业级示范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为该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帮助,以期为中国的垃圾处理行业提供一种新模式。
取酬方式:股权
对上述人员赴企业兼职若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至2019年4月10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25)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