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一流教师队伍建设,近期学校修订出台了《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为做好文件落实、保障年度考核工作相关要求顺利过渡衔接,现就下一步落实推进工作安排如下:
时 间 |
工作内容 |
7月20日- 9月26日 |
各学部学院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办法应包含本单位各类型岗位的考核要求和标准。 考核办法须经教授会集体讨论、面向全体教职工征求意见、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有教学科研岗位的单位可参照上述程序制定本单位考核办法。 |
9月27日 |
各单位上报年度考核办法制定情况报告和年度考核办法。 通过邮件发送至kaohe@ |
9月27日- 10月20日 |
人事处汇总各单位考核办法,综合分析各单位考核标准,与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后,确认并进行考核办法的备案。(各单位提交考核办法正式发文文件纸质一式一份至主楼225房间) 各单位正式公开本单位考核办法并实行。 |
学校现有业绩考核系统继续正常使用,各项业绩数据将继续用于职称评审和履职考评等工作。同时,人事处和网信中心将共同为各单位考核工作提供各类业绩数据支持服务,有相关具体要求的请与考核办法一并于9月27日上报人事处。
联系电话:8470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