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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现役军属办理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时间:2019-11-06 作者:工资保险科 点击:[]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采暖费补贴及缴费办法》文件规定“一方为现役军人,其配偶的采暖费补贴,由学校按其职务(职称)确定的标准全额补贴”。请本人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配偶的现役军官证原件(复印件1)及团级以上部门(包括团级)提供的“现役证明”,于1129日前到工资保险科(主楼216)验证,验证通过后将随12月工资发放30%差额部分。

 

联系电话:0411-84706557

联系人:李瑞阳   姚岚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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