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是学校对教职工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掌握教职工真实工作状态的基本环节,也是教职工履职考评和岗位竞聘的基本依据之一。根据《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大工办发〔2021〕19 号)规定,现将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考核人员:
1、在岗人员:包含事业编、非事业编、合同制、占岗返聘、混岗人员、全职工作人员,请各单位核对下发的教职工名单,并于2023年3月6日前将核对情况反馈人力资源处,经核对无误后,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
2、自聘、兼职人员:参照学校的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组织全员考核。
二、成立相关组织:各单位按照学校规定,成立年度考核相应的组织,并于2023年3月6日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三、部门组织考核:3月6日至3月20日各单位进行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考察、审核业绩数据,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考核结果。
优秀比例要求控制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5人以下的部门每两年评选1个优秀。自聘人员、兼职人员可参照学校的考核办法评优。
四、报送考核材料:各部门于2023年3月20日16时前将下列相关材料送到人力资源处(主楼225)。
1、在岗人员:
(1)《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纸质版)。
各院系收集老师打印并签字的纸质版,签署考核意见(考核优秀、考核合格、考核基本合格、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定等次)后,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请根据档案存放点分类并按音序排序:人事派遣公司存放档案人员(包括非领导干部人事代理人员、非事业编人员、合同制人员);盘锦校区存放档案人员;学校档案馆存放档案人员(其余人员)。
(2)《2022年度考核报告》附件1、《考核等次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kaohe@dlut.edu.cn),各部门自留备份)。
2、自聘人员及兼职人员
《自聘、兼职人员2022年度考核报告》附件4(纸质版)。
五、参加考核人员提交《考核结果记录表》途径
1、在职人员:登陆方法:校园门户-办事中心-业务系统-组工人事系统-工作业绩管理-教职工-下载查询-年度考核记录表-选择2022-下载。下载后请用A4纸打印《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左侧页边距不小于2.5cm,签字后交所在部门。
即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为审核数据期间,系统对普通用户只保留浏览功能,2022年度总结可以添加、更改、保存。年度考核结束以后,系统对普通用户功能恢复,审核通过的本年度及以往年度业绩成果数据不能更改。
(二)占岗返聘、混岗人员下载附件2《2022年度考核记录表》进行年度业绩填报。
工勤人员原则上登录系统进行年度业绩填报,经所在部门同意可下载附件2进行考核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