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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3-12-27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统筹学校整体工作,现将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考核工作可在20241月至3月进行。

  2. 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须在本单位、部门范围进行公示(37日开始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各单位、各部门于20243711时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主楼225),并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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