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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3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关于开展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我校拟组织参加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各单位全民在岗的技术工人。

(二)参加工作时间及岗位工作年限:

1.199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已取得高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并已聘用在高级工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连续工作时间可计算至20231231日,下同),属设技师职业(工种)范围的(详见附件2),可申报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同时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申报技师的人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各单位按学校下达推荐名额,限额申报,名额已下发至各单位。

2)距退休不足两年的人员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申报。

3)申报人必须从事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工作。

2.200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已取得中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并已聘用在中级工岗位上,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201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已取得初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并已聘用在初级工岗位上,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已转正但未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资格的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其中,工作年限满15年的,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考申报上一职业等级年限延长两年:

1.任现职期间受过学校处分者;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各单位须在20241811:00前将报名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主楼2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sk@dlut.edu.cn。报名需提交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附件3)。各单位领导须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将报名表excel版本发送至rsk@dlut.edu.cn

2.原等级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3.电子版照片。数码照片,二寸近照,白色背景,照片宽:高为3:4,像素360×480,人像居中,照片文件小于20kjpg格式。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三、其他安排及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蔡良竺

联系方式:84707530




人力资源处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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