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教人厅函〔2019〕4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我校建设工程学部李俊杰教授、化工学院胡浩权教授、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李刚教授、机械工程学院高航教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王同敏教授入选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规定,对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