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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7-11-27 作者: 点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教高[2001]4号”和“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教育部组织实施的“质量工程”,加大教学投入,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就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形成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

1、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可以与其他教师共同承担讲授任务,但个人的累计讲授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将作为教授、副教授职称评聘和岗位考核的基本要求。

2、建立主讲教师任课资格审定制度。教授、副教授、讲师必须具有一门以上课程的主讲教师资格。鼓励教师跨院(系)、跨教研室申报主讲教师资格,鼓励专业课教师申报基础课主讲教师资格。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由院(系)组织,教务处建立“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主讲教师资源库”。在安排课程时,依据“教授—副教授—讲师”的梯次排课原则,从“主讲教师资源库”中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

3、将院(系)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任务量作为考核院(系)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也作为核定院(系)编制数的重要依据。下拨院(系)的5%的学费切块收入,按院(系)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和招生人数核算。

二、进一步强化教学基本建设

4、加强核心课程建设。由教务处和院(系)共同确定公共核心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公共核心课程建设由教务处负责,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由所在院(系)负责,教务处和院(系)分别聘请4级以上(含4级)教授担任公共核心课和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核心课程负责人实施竞聘上岗,聘期三年,由学校发放聘书,全面负责课程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建立核心课程主讲教师聘任制,在本院(系)和跨院(系)聘任有资历、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担任核心课程主讲。在核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酬金时,可乘1.2的系数。学校每年划拨1000-2000元/门的核心课程建设经费,用于课程改革与建设。

5、强化国家级、省级、学校级三级精品课程建设。将精品课程门数作为考核院(系)工作业绩的指标,院(系)要积极聘请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担任精品课程负责人、主持教改立项、组织编写教材等。学校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分别累计投入12万元/门、8万元/门、5万元/门的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为5年,同时对国家级精品课程奖励1万元,省级精品课程奖励5千元。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在职称评定和岗位定级时给予一定的倾斜。

6、启动百门双语课程建设计划。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安排不低于2门的双语课程,外语强化专业不低于5门。聘请海外归国教师担任双语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聘请国外著名专家来校为本科生上课,尤其是外国专家为外语强化班学生讲授专业课程。增加双语课程教学酬金,对于用外语授课的课程酬金可乘2.0系数,双语授课的课程酬金可乘1.5系数,用中文授课使用外文原版教材的课程酬金可乘1.2系数。每年从双语课程主讲教师队伍中,选派10名教学质量好的优秀教师出国进修、学习。双语课程在建设期间,学校将投入3000-5000元/门的建设经费。

7、加强实验教学建设。打破现有的理论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之间的界限,要求理论课教师参加指导实验,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校级实验中心主任由4级以上(含4级)教授担任,实施竞聘上岗,聘期三年,由学校发放聘书。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可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省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在职称评定和岗位定级时给予一定的倾斜。

8、建立三年一次的校级评选制,每次评选3-5人。各院(系)要加强对国家的培育,对于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进行教学培育,安排其上课,担任精品课程负责人、主持教改立项、组织编写教材等;加大对的奖励力度,对国家级、省级奖获奖者按国家、省奖励经费的1:1配套;国家级享受二级教授及以上的岗位津贴,并给予10万元的教学科研经费;校级给予1万元的奖励。

9、精心组织教学改革项目,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加大奖励力度。获得国家、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按国家、省奖励经费的1:1配套。承担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有经费资助的,按资助经费的1:1配套;没有经费支持的按校内重点教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

三、加强网上教学资源建设

10、整合现有的网上教学资源,为教师共享国外高校优质的开放课程资源、国内精品课程资源提供方便条件。

11、建设课程资源共享系统,建立大连理工大学网上学习中心,要求教师所有的教学资料上网,包括课程的教学大纲、主要参考教材、教案、课件、习题等,为学生提供便捷、丰富的网上学习资源。

12、建设实验仪器设备共享系统,进一步扩大引入MIT更多的远程控制实验室,共享国际知名高校的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同时进一步完善我校自己的远程控制实验室,扩大规模,以形成远程实验、虚拟实验和真实实验相结合的立体化的实验平台。

四、强化大学生的创新教育

13、加强校、院(系)两级创新基地建设。校级基地重点建设数学建模、软件工程、多媒体、电子设计、机械设计、机器人等6个示范基地。鼓励院(系)建立院(系)级创新基地,学校为院(系)级创新基地每年投入3—5万元/个建设经费。创新基地的指导教师依据指导的学生和取得的创新成果计算工作量。

14、积极支持开展各级科技竞赛。设立大学生科技竞赛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由团中央、教育部举办的“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设计、结构设计、机器人等高水平国内比赛及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机器人世界杯等高水平国际竞赛,同时支持开展以学科为基础的各类校内、院(系)内竞赛,扩大学生受益面,营造校园氛围。

15、进一步实施大学生创新研究训练计划(UIRT)。将大学生参加创新研究、科技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等纳入培养计划,增加2个必修创新学分,学生参加UIRT项目通过结题、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加竞赛等均可获得创新学分。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在岗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原则上每年至少提出一项适合学生科研训练的研究项目,接收至少1名大学生(主要面向三年级本科生)承担该项目研究。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能够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项目,由学生和指导教师联合申报立项,学校给予500—1000元/项的资助。

16、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学生活动。对在国内外有影响、为我校能够争得荣誉的重要竞赛,设立竞赛负责人岗位;教师指导学生科技竞赛、UIRT计划项目计算教学工作量,工作量由组织单位认定;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特等奖的指导教师奖励10000元/项,国家级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项,国家级二等奖的奖励2000元/项;对于所指导的学生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指导教师,在评职和考核时予以适当的考虑。

五、加强师德建设,强化教学管理

17、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广大教师要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弘扬优良教风和爱岗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探索教学规律,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18、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投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对课堂教学的备课、讲授、讨论、答疑、作业和考核等主要环节提出基本要求,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课堂教学质量;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大力提倡启发式教学,探索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的教学模式;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为大学生开展主动性实验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实验教学指导,提高实验指导教师水平,保证实验效果;强化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和答辩等主要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加强过程指导,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19、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完善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院(系)工作业绩的依据。完善 “专家评教”、“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等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依据。继续开展“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活动,对多次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者,在职称评聘和岗位定级时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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