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现对2012年11月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
请各单位根据《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名单》(附件1),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超期博士后人员清理工作,将清理通知传达到博士后本人及合作导师,并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填报《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重大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项目的超期在站人员,填报《博士后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附件3),由学校统一上报国家申请延期,获批者2017年3月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出站考核并办理出站手续;其他超期在站人员按自行清退处理。
材料要求:
(1)《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学部(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postdr@信箱。
(2)《博士后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需附证明材料, 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225
联系人:岳崇
电话:8470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