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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5-05-04 作者: 点击:[]

各流动站、合作导师: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近期下达的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计划,我校获得由国家资助的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计划指标2人,现将相关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引进项目人员基本条件

1.外籍(境外)人士和留学博士(回国)。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3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以上海交大或泰晤士报最新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4.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6.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二、引进项目资助经费标准

引进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其中,国家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及一次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三、 引进项目人员管理

 1.引进人员由学校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

 2.交流时间为两年。引进人员应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低不少于20个月。

 3.引进人员中途退站,须按照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四、推荐办法

引进项目资助计划以合作导师推荐的方式进行,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合作导师请填写《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资助计划推荐表》(请见附件),尽快上交学校人事处博管办审核资格,额满为止。

联系人:岳崇(主楼519

电话:84708712

邮箱:postdr@

 

                                201554

上一条:关于2015年引进人才二期科研启动费评审会评优答辩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引进人才二期科研启动费评审会暨2015年青年教师学术交流研讨会的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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