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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新教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时间:2007-06-28 作者: 点击:[]

关于举办2007年新教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委及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高师训字[2007] 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7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6年9月1日以后毕业分配和调入我校工作的新教工、1994年以来未参加过岗前培训或经培训尚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均必须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内容为校情介绍、基础知识和教学实践培训三部分。

1、校情介绍

2、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理论专题》 24学时 (考试)

《高等教育心理学专题》 24学时 (考试)

《高校教师教育法规专题》 16学时 (考试)

《高校教师伦理规范专题》 12学时 (考试)

3、教学实践,在老教师指导下试讲一门课程,课程结束后试讲教师进行自我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从今年开始,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必须参加全部内容培训和考试。

三、培训时间

1、校情培训、专题讲座、示范课:2007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基础知识培训:9月开始,培训时间安排在双休日,课表另行通知;

3、教学实践培训:请各院系自己组织进行,在本学期完成。

四、考试与考核

1、教学科研人员必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时间拟定于2007年11月份的第一个周六进行。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2、教学实践(32学时)的考核由各院(系)组织,内容包括听课、备课、试讲、实验(助课)、技能训练等,并将教学实践考核表(见附件2)于期末报人事处师资科。

3、在岗前培训的过程中,人事处将实行考勤制度,对缺课达到1/3的学员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4、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将通知院(系),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新教工转正定职、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其它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统一规定,参加课程考试的教师交考务费80元,培训费200元, 2张正面免冠1寸照片。培训教材请在报名时统一认订,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将拟参加2007年岗前培训的教师名单按附件1的要求填好,报名费用和照片于7月13日16: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E-mail:hpzxl@。

开学典礼具体日期及集中上课的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84708057

附件一:岗前培训报名表 点击下载
附件二:教学实践考核表 点击下载

附件三:2006年9月1日以后入校教工名单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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