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基金项目的通知
大工人内〔2007〕27号
各学院(系):
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增强学校发展潜力,学校今年继续开展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工作,现开始组织本年度培养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实施管理条例(试行)》(附件1)要求,结合《200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基金申请指南》(附件2),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人限报1项(含联合申请项目),且同一项目不得在多个学科类别申报。
二、各学院(系)报送时间为10月15、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项目由各学院(系)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如下:
1)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需排序,附件3);
2)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青年教师培养基金申请书》一式十五份和电子版一份,附件4)。
四、评审费用:每项100元,各学院(系)报送材料时交纳或划转。
联系人:任立春
联系电话:84708715或84708057
E-mail:rscbsh@
附:1、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基金管理条例.doc
2、200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基金申请指南.doc
3、青年教师培养基金申请情况一览表.xls
4 、青年教师培养基金申请书.doc
5、07年青年教师培养基金各院系名额分配.XLS
2007年9月3日
主题词:人事工作 申报 青年教师 培养基金 通知 |
发:各学院(系) |
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 2007年9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