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设立,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入选者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至本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不超过31周岁。
(四)“博士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不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3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份。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二)”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3份(加白色硬纸封皮),报送学校人事处博管办。
四、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3月10日
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博管办(主楼220)
联系人:岳崇
电 话:8470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