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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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5-12-17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学部(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现对201111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超期博士后人员清理工作,将清理通知传达到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本人(名单详见附件1);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填报《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超期在站人员如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重大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随汇总表一并报送人事处博管办,由学校统一上报到国家申请延期,待国家审核批准并解除网上信息冻结状态后办理出站手续;其他超期在站人员按自动清退处理。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1231

要求: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博管办postdr@信箱;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225

联系人:岳崇

联系电话:84708712

 

  • 附件【附件1.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xls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15年六级及以上非领导职务类型职员岗位竞聘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六级及以上非领导职务类型职员岗位竞聘PPT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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