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现对2011年11月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超期博士后人员清理工作,将清理通知传达到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本人(名单详见附件1);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填报《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超期在站人员如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重大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随汇总表一并报送人事处博管办,由学校统一上报到国家申请延期,待国家审核批准并解除网上信息冻结状态后办理出站手续;其他超期在站人员按自动清退处理。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要求: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博管办postdr@信箱;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225
联系人:岳崇
联系电话:8470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