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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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教工落户口的通知


时间:2007-08-19 作者: 点击:[]

为方便新教工(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请于8月23、24日将以下材料报至人事处(主楼514室):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非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收服务手续费100元(本省毕业生毕业时已交服务费,不再重复收取)。

注:未将报到证交人事科的请带报到证。

本次不能落户者,请个人自行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84708712

联系人:彭小刚

上一条:关于发放2006年度大连市安家费的通知 下一条:人事处关于2007年暑假值班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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