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新教工(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请于8月23、24日将以下材料报至人事处(主楼514室):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非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收服务手续费100元(本省毕业生毕业时已交服务费,不再重复收取)。
注:未将报到证交人事科的请带报到证。
本次不能落户者,请个人自行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84708712
联系人:彭小刚
上一条:关于发放2006年度大连市安家费的通知 下一条:人事处关于2007年暑假值班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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