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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度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职业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25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大人社发[2016]287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职业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我校拟组织参加工勤技能人员职业等级资格考核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各部门全民在岗的技术工人。

(二)参加工作时间、取得职业等级资格和在岗年限:

1.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已取得高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并已聘用在高级工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连续供时间可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下同),属设技师职业(工种)范围的(见附件2),可申报技师职业等级资格考核;同时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申报技师的人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各部门按学校下达推荐名额,限额申报。名额已下发至各单位。

(2)距退休不足两年的人员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申报。

(3)申报人必须从事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工作。

2. 199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已取得中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并已聘用在中级工岗位上,可申报高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考核;

3. 2009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已取得初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并已聘用在初级工岗位上,可申报中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考核;

4. 已转正,未取得初级工职业等级资格的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初级工职业等级资格考核。

5.2015年参加职业等级资格考试需补考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考申报上一职业等级年限延长两年。

1.任现职期间受过学校处分者;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上午 8:30-11:30。

(二)报名地点:学校主楼218房间联系人:王迅。

联系电话:84707530(人事处人事科)。

(三)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份(附件3)。各部门领导须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加盖本部门印章。

2.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职业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3.报名费。各部门按收费标准统一收费(附件4)。

4.电子照片。今年新参加考试报名的人员须提供电子照片一张,具体要求为:数码照片,二寸近照,白色背景,照片宽:高为3:4,像素360×480,人像居中,照片文件小于50k。

5.各部门需报送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报名表及电子照片发送邮箱wangxun@

 

三、其他安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申请攻读2017年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学校聘任教职工转正定职岗位聘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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