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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6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学校组织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考核人员范围为全校各单位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在岗人员,包括事业编、非事业编、合同制和准聘制人员。

其中,截至20191231日,受聘我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时间不满三年的新聘人员,不参加本次考评;

受聘专任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考评工作学校另行组织,不参加本次考评;

中小学教师系列岗位按照大连市规定开展考核聘任工作,不在本次实施范围

二、业绩期限

考核以201711日至20191231日的政治意识、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岗位履职情况,以及代表性工作业绩情况为主,综合考虑历史贡献。

三、工作程序

1. 考评业绩材料准备

全体参评人:填写《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附件1

专任教师系列人员:填写代表性业绩汇总表(附件2)。人事处根据各单位需要协助从教职工业绩信息系统中导出专任教师业绩统计表发给各学部学院参考使用。

其他系列人员:填写履职情况表(参考模板见附件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各学部学院、各系列组织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特点提出其他考评业绩材料要求。

2. 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

各二级党委进行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及学术行为表现情况审查,各单位组织业绩材料审核及公示(评审前公示不少于3天)。

3. 考核评审

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审,确定考核结果档次,评定各级人员应享受的基础性绩效等级,根据任职年限和基础性绩效等级拟定拟聘岗位级别,并公示不少于三天。

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评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及学术表现情况审查、业绩材料审核及公示通过后,由人事处组织评聘分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相关各类材料(业绩材料、异议处理过程材料、评审会议纪要、评审投票等)各单位应妥善保存备查。

4. 考评结果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审定、学校审议通过后,发文聘任。

四、时间安排

2020年履职考核及岗位分级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时间

1026

学校召开布置会,启动2020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履职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

1026-119

1.各单位布置履职考核及岗位分级工作

2.参评人按照所在单位要求提交考评材料

3.各二级党委对参评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对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评审前不少于三天)

4.组织考核
 
1各单位成立评聘分委员会,并于评聘分委员会考核评审前至少一天将评委会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2)各单位评聘分委员会考核评审,并公示考评结果(含考核结果档次、拟定基础性绩效级别、拟聘岗位级别等)不少于三天

3119日,各单位报送考评结果材料,包括:专任教师系列代表性业绩汇总表一式一份,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每人一份)各学部学院、各系列考评及岗位分级结果(模板见附件4)。

1110

-1120

学校审议、发文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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