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采暖费补贴及缴费办法》文件规定“一方为现役军人,其配偶的采暖费补贴,由学校按其职务(职称)确定的标准全额补贴”。请本人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配偶的现役军官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团级以上部门(包括团级)提供的“现役证明”,于11月20日前到工资保险科(主楼216)验证,验证通过后将随12月工资发放采暖费补贴差额部分。
联系电话:0411-84706557
联系人:李瑞阳、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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