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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及个人缴费差额清算的通知


时间:2020-12-14 作者: 点击:[]

全校教职工:

2020年,我省市先后提高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学校将于202012月,根据个人实际缴费基数情况,按照新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超过原缴费基数上限教职工的缴费额度进行调整,并在年底发放的奖励性绩效中补交补缴1-11月差额。

另外,201410月至201912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差额未补交完的,将在年底发放的奖励性绩效中进行二次补交补缴。若年底额度不够二次补交,则将适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补交补缴。

因补交补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公积金的原因,由年底一次性绩效中调至12月工资发放的绩效额度和本次补交补缴的个人公积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差额可通过财务系统进行查询,对应的工资项目名称为:【奖励性绩效】【补缴个人公积金】【补缴个人养老保险】【补缴个人职业年金】,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网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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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直接登录财务处主页→【信息服务】→【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工资保险科:

84707261 赵老师、刘老师       84706557 傅老师、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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