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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内相关人员转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08 作者:师资科(博管办)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补充和管理暂行办法》(大工办发[2020]31号)规定,鼓励校内相关专业专任教师、辅导员和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承担思政课教学工作,现将2021年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政课教师岗位需求

讲授课程

二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社会主义发展史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改革开放史

中国共产党历史

党的建设研究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形势与政策

根据学科背景分在不同学科

二、基本条件

1. 中共党员。符合《大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条件(试行)》文件要求。

2. 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校规校纪,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3.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严守意识形态阵地。

4. 有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和历史学等相关学科学习或工作经历,获得硕士学位以上,具有党务工作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5.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者优先。

三、转任程序

1.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转任思政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思政课教师转岗工作。

2.报名要求

面向校内相关专业专任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开展思政课教师转岗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形式,报名者需根据“思政课教师岗位需求”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转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明确讲授课程和二级学科。校内相关专业专任教师和党政干部申请转任思政课教师,申请表直接递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辅导员申请转任思政课教师,申请表递交学生处。

报名截止时间:2021528

3.  资格审核

    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生处组织资格审核,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候选人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参加考核。

4.  考核安排

转任思政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成立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阅卷考核和面试考核两类。

阅卷考核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需进行阅卷考核。校内相关专业专任教师;已经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者;从事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十年以上者;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

面试考核人员:不符合以上阅卷考核人员要求的考核者需进行面试考核。转任思政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面试考核工作组,面试考核者需根据申报讲授课程,准备10分钟课程试讲,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5.聘任安排

转任结果报转任思政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人事处履行聘任程序。

 

联系人:

1)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电话:84708795 邮箱:dgmy@

2)学生处 张老师

电话:84706317 邮箱:zyh@

3)人事处 李老师

电话:84708057 邮箱:pingpin@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转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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