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实施意见》(大工办发[2021]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履职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7月2日 |
学校召开布置会,启动履职考核及分级聘任工作 |
7月2日- 7月19日 |
1.各单位布置履职考核及岗位分级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按《实施意见》规定可自愿参加考评人员提交本人亲笔签字的书面说明,明确是否参加本次考核,报所在单位审核、备案。 |
2.参评人填写《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附件1),各二级党组织对参评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情况进行审查。 |
3.参评人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代表性业绩表》(以下简称“代表性业绩表”,模板见附件2),并从学校教职工业绩信息系统中导出《核心业绩表》(表格也可由各学部学院统一导出交本人确认后提交,可联系人事处协助),报送所在单位。 各单位对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三天。 |
4.各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组织教授会评议 评议结果各单位汇总后上报人事处,评议原始票由各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
5.各单位上报考核材料,具体包括: (1)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含教授会评议结果,模板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Excel电子版。 (2)参评人《代表性业绩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PDF电子版。 (3)参评人《核心业绩表》(系统导出)及其他支撑证明材料,合成一个PDF电子版。 (4)参评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7月19日17:00,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2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pingpin@。 经公示的上报材料,须于公示材料保持一致。 |
7月20日- 9月30日 |
学校组织考核评审、公示考核结果、校长办公会审议、发文聘任 |
联系人:李占英、厉龙
电 话:84708057
附件:
1、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
2、《大连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代表性业绩表》
3、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