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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07 作者: 点击:[]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是学校对教职工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掌握教职工真实工作状态的基本环节,也是教职工履职考评和岗位竞聘的基本依据之一。根据《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大工办发〔202119 号)规定,现将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日程安排

(一)确定考核人员:

1、在岗人员:包含事业编、非事业编、合同制、占岗返聘、混岗人员、全职工作人员,请各单位核对下发的教职工名单,并于2022310日前将核对情况反馈人事处,经核对无误后,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领导干部考核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在名单里已经注明,不进行重复考核。

2、自聘、兼职人员:参照学校的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组织全员考核。

(二)成立相关组织:各单位按照学校规定,成立年度考核相应的组织,并于2022314日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三)部门组织考核:314日至323日各单位进行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考察、审核业绩数据,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考核结果。优秀比例要求控制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不满10 人的部门按《人事处参加考核人员不满10人部门考核方案建议》组织评优)。在岗人员,自聘人员、兼职人员单独计算优秀基数。

(四)报送考核材料:各部门于202232416时前将下列相关材料送到人事处(主楼225)。

1、在岗人员:

1)《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纸质版)。

各院系审核完毕后请用A4纸统一打印,左侧页边距不小于2.5cm

签署考核意见(考核优秀、考核合格、考核基本合格、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定等次)后,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请根据档案存放点分类并按音序排序:人事派遣公司存放档案人员(包括人事代理人员、非事业编人员、合同制人员);盘锦校区存放档案人员;学校档案馆存放档案人员(其余人员)。

2)《2021年度考核报告》(纸质版)、《考核等次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告电子版发送至kaohe@dlut.edu.cn),各部门自留备份)。

2、自聘人员及兼职人员

《自聘、兼职人员2021年度考核报告》(纸质版)。

二、在岗人员考核业绩填报方法

(一)参加考核人员需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组工人事系统-工作业绩管理模块进行年度业绩考核,登陆方法:校园门户-办事中心-业务系统-组工人事系统-工作业绩管理。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相关数据、总结,下载打印《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记录表》,签字后交所在部门。

工作业绩信息系统全年开放,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313日,参加考核人员登陆系统填报各类数据、总结(2022314日至2022320日为审核数据期间,系统对普通用户只保留浏览功能,录入暂时不予开放,参加考核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情况在审核期前填报)。年度考核结束以后,审核通过的本年度及以往年度业绩成果数据不能更改。

(二)工勤人员原则上登录系统进行年度业绩填报,经所在部门同意可下载附件中《工勤人员年度履职考核表》进行年度业绩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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