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作者:工资保险科 点击:[]

窗体顶端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期公布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和要求,学校将于2022年7月按照新标准对部分教职工的个人缴费额度进行调整(仅针对超过原缴费基数上限和低于现缴费基数下限的情况),相应扣缴额度在7月工资中同步调整显示。

另外,根据社保业务办理要求,非事业编及合同制人员的医疗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将于2022年7月调整并按照新公布的上下限执行,新的个人扣缴额度将在7月工资中同步调整显示。

 

窗体底端

个人扣缴额度可以通过财务系统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方法一、登录校园门户主页面→【我的信息】项目栏→【财务查询】→【我的工资】;

方法二、登录财务处主页→【信息服务】→【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另外,根据社保业务办理要求,非事业编及合同制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于2022年7月调整并按照新公布的上下限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力资源处工资保险科:

联系人:赵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4708718,84707261。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调整缴费基数通知,详见:https://ybj.dl.gov.cn/art/2022/6/30/art_1831_2031596.html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缴费基数通知,详见:https://gjj.dl.gov.cn/art/2022/7/5/art_5554_2032387.html

上一条:人力资源处关于2022年第1次职称外语考试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办公室)暑假期间业务办理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