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7月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2023年7月26日省社保中心已开始陆续为退休人员发放调整后的8月统筹内养老金并补发1至7月的差额,目前部分职工已收到调整后的8月养老金及养老金调整差额,请各位老师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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