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一流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发展与竞争长效机制,学校开始组织2024年专任教师系列中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第Ⅰ类:截至2024年底任职满三年的讲师(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任职)。
第Ⅱ类:截至2024年底任职满五年的讲师(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任职)。
第Ⅲ类:截至2024年底任职满八年的讲师(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任职)。
二、业绩期限与考核内容
第Ⅰ类人员考核业绩期限为任现职至2023年12月31日;其余人员考核业绩期限为近五年(不满五年从任现职算起),即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考核教师的政治意识、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岗位履职情况,代表性业绩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审查
各二级党委对被考核人员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
(二)业绩审核、公示
各学院统一提取业绩系统中各被考核人员《核心业绩统计表》,交由本人签字确认。被考核人员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代表性业绩表》。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审核业绩材料,并在各自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三天)。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报送考核工作小组名单、《核心业绩统计表》《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代表性业绩表》《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签字盖章扫描版及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pingpin@dlut.edu.cn,报送时间见第五部分“工作安排”。
(四)确定岗位绩效
人力资源处组织评聘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审。第Ⅰ类人员阅卷评审,第Ⅱ、Ⅲ类人员答辩评审。
第Ⅰ、II类人员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档次,第III类人员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考核结果对应岗位绩效级别如下:
考核结果 | I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考核结果 | Ⅲ类人员 |
A | 九级 | 八级 | 通过 | 九级 |
B | 十级 | 九级 |
C | 十一级 | 不通过 | 十一级 |
(五)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级别
依据岗位绩效级别确定被考核人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级别。第Ⅰ、II类人员考核结果为C和第III类人员考核不通过者,学校不再聘任专任教师系列中级岗位,待聘用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
(六)审定、聘任
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聘任。
四、其他
1.聘期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晋升岗位绩效和专业技术岗位级别。
2.被取消考核资格或擅自不参加考核者,第Ⅰ、II类人员考核结果为C档,第III类人员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3.从2024年1月1日起按考核结果兑现待遇。
4.第Ⅲ类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考核评审会,若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及学术表现审查合格,且近五年没有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议推荐,可以申请参加考核评审会:
(1) 主讲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公共外语、体育、思想政治理论、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及实验、普通化学、计算机基础、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工电子学、画法几何与制图课程)和经学校审核批准的研究生校管平台课、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研究生大类基础课,教学效果良好(课堂教学质量在本单位排名不低于前60%),且主讲上述课程的年均课时数不少于256学时。
(2) 近五年获得过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含青年奖)。
(3) 近五年获得过学校及以上级别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
五、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3年12月19日 | 发布2024年讲师聘期考核工作通知 |
2023年12月19日 -2023年12月28日 | 1.被考核人填报业绩材料。 2.各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审查、业绩材料审实。审核通过的业绩材料公示不少于三天。 3.各部门须于2023年12月28日17:00前报送材料(《核心业绩统计表》《大连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代表性业绩表》《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讲师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
2023年12月29日 -2024年1月14日 | 人力资源处组织考核评审 学校审议评审结果、聘任 |
六、联系方式
电话:84708314
邮箱:pingpin@dlut.edu.cn
联系人:赵文婷 李 曦
地点:主楼225师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