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将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申请条件 | 申报时间 | 申报及遴选 |
香江学者计划 | 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 |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学校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学校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 7.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8.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 个人申报: 3月1日-4月15日 学校审核: 4月16日-4月30日 | 1.公布岗位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岗位见附件2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岗位见附件3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4月15日前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审核 学校于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组织遴选 香江学者计划: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120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60名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60 名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 2 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30 名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2 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 | 1-6同香江学者计划 7.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8.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
中德博士后 交流项目 | 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中方资助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 |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学校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5.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6.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 20 个月。 7.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 | 个人申报: 5月20日—6月15日 学校审核: 6月16日-6月30日 | 1.公布岗位 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自申报之日起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和申报系统中查阅。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6月15日前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审核 学校于6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遴选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按照岗位要求组织遴选。 |
学术交流项目 |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 |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 国家财政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7.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 个人申报: 3月1日-9月15日 学校审核: 9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9月15日之前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 学校在9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正式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10月公布获选结果。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获选情况。 |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二)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三)学校对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在上述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学校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将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进站。
(六)如获选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剩余经费不再发放。
(七)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完成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具体内容以及香江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见附件。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84708712
邮箱:yhsong@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