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学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预聘、准聘、长期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大工校发﹝2022﹞20号)、《大连理工大学引进人才岗位应聘及考核基本条件》(大工人内﹝2023﹞9号)要求,现将2024年下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2023年1-6月期间入职的博士后人员(不含企业博士后),医学部、各学院(以下统称各学院)需在本单位博士后入职满18个月前,对其完成中期考核。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名单,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处师资室联系。
二、考核程序
1、参加考核的博士后人员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经合作导师、流动站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流动站所在学院汇总,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2、考核小组由各学院院长、流动站负责人以及各学院院长提名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在学校确定的中期考核标准基础上,结合各学院博士后考核标准自行组织考核。
3、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三、考核要求
1、中期考核是对博士后入职以来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的综合检查和评价,各学院应认真对待,提前做好考核计划,并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考核人员,合作导师、流动站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请严格审实把关。
2、无故不参加或未按时备案考核结果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报送时间
下半年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中期考核结果最晚提交时间”)下班前将《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每人一式2份原件)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室(主楼225)。
联系电话:84708057
联 系 人:厉 龙
人力资源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