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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聘人员进入涉密岗位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09-01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自聘人员管理,根据涉密人员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保密规章制度,现就自聘人员进入涉密岗位作如下要求:

1.自聘人员进入涉密岗位由所在单位审查审批,人资处、保密办备案,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岗前审核工作,确保自聘人员符合进入涉密岗位工作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与人才派遣公司签署聘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

2.自聘人员进入涉密岗位前,需参加学校每两周一次的常态化教育,并通过岗前知识测试(闭卷形式,在保密办现场考试;试题题库可在单位保密员处领取);

3.如自聘人员需派驻至合作单位现场工作或合作单位需学校出具该自聘人员的涉密证明,自聘人员需携聘用合同复印件(与人才派遣公司签署)、无犯罪记录证明(属地派出所出具)、心理测试结果(去中船760所现场测试)到保密办办理;

4.自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开展,应严格按照学校涉密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定期复查等;如自聘人员有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规章制度的行为,参照学校正式员工进行惩处,并对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主管人员等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执行惩处。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保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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