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初试考核选拔结果及复试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初试考核结果
经初试考核,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择优选拔15名应聘者进入复试考核,通过选拔人员准考证号及初试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如下。
序号 | 准考证号 | 初试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
1 | 0021934871 | 91 |
2 | 0003999054 | 89 |
3 | 0005144994 | 89 |
4 | 0031136903 | 89 |
5 | 0014695094 | 87 |
6 | 0017018019 | 86 |
7 | 0003476691 | 85 |
8 | 0012058161 | 85 |
9 | 0022340095 | 85 |
10 | 0024835726 | 85 |
11 | 0010835576 | 83 |
12 | 0030920250 | 83 |
13 | 0015180855 | 82 |
14 | 0005123654 | 82 |
15 | 0003156191 | 82 |
全体参加专业知识考核人员可通过链接https://s.exam-sp.com/index.html#/e/DL1030/grade查询考核成绩。
二、复试考核具体安排
考核内容 | 考核时间 | 考核内容 |
教学试讲 | 11月3日 上午8:30-11:00 | 教学能力与素养 |
综合面试 | 11月3日 下午14:00-16:30 | 思想道德、专业能力、职业能力等综合素养 |
1.教学试讲时间8-10分钟,由应聘者根据《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相关内容,自选章节准备课件,进行教学演示。
2.综合面试包括自我陈述和评委提问答辩两部分。每位应聘者进行自我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答辩5分钟。
三、复试考核材料要求
1.复试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复试人员须携带各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需提供在读证明)、获奖或资格证书原件、本研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等证明材料。
3.复试人员须将《大连理工大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应聘基本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及签字版扫描件于11月1日前发送到dutxlzp@163.com中,纸质版11月3日复试考核现场进行提交。
4.复试人员须提前准备教学试讲课件,以“姓名+题目”命名于11月2日17:00前发送到dutxlzp@163.com中。
四、 注意事项
1.复试人员请于2024年11月3日上午8:00前到达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伯川图书馆普罗名特三厅(201E)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因事不能现场参加复试的,可以线上参加复试,线上复试通道将单独联系应聘者告知,因线上参加复试所造成的效果影响,由本人承担。
2.请参加复试人员于11月1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复试反馈信息和进行入校报备,报备通过后复试人提供的手机号能收到入校相关短信,复试当日可进出校园。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4.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环节中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复试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联系人与咨询电话:鲍老师0411-84706925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应聘基本信息表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