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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参加2023年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05-16 作者:人才发展科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工作要求,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一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辽宁选拔赛参赛的通知》工作要求。我校将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参加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二、申报内容

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海外(境外)赛自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安排

1.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可于5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自主报名。

(1)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2)各学部(院)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填报申报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6月14日18:00前报送至邮箱postdr@dlut.edu.cn。

(3)学校对学部(院)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根据参赛报名情况,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开展初选及推荐工作。

3.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

4.全国总决赛。采用“项目路演和答辩”方式分赛道进行比赛,参赛人员可通过现场参赛或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路演。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四、比赛项目类别

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五、政策支持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全国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三)除享受国家奖励政策外,另享辽宁省其他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保质保量推荐优秀参赛项目。

(二)报名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的参赛者,须根据参赛项目情况,在7个专业领域中选择相应的赛道,并只能依托我校在辽宁省申报,不得在不同省市或单位之间重复报名。

(三)参赛报名的个人或团体,要认真阅读参赛条件和要求,所填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符合条件。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7449

联系邮箱:postdr@dlut.edu.cn

其他事宜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链接: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zcwj.html?infoid=fb80f630-be8c-48c7-9117-0b2ab72798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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