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临时工用工、医疗以及工伤保险手续的通知

2007-04-16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大政办发[2006]144号文件精神,人事处开始办理2007年度临时工用工手续,同时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到人事科领取登记表。
地点:主楼514
联系人:邵明英
电话:84707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