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个人发现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存在师德失范行为时,可按照如下内容进行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教师有违教育部印发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二)教师有违反其他师德师风的行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保守秘密原则。接到举报的单位或部门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维护涉事人员应有的权益。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举报人应实名举报,以书面方式提出,并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违反师德的事实及其具体情节、相应的证据及线索,举报内容中涉及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其他个人信息应真实。
(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处理师德师风问题,对于符合事实的举报要严肃办理,对于不符合事实的举报要及时予以澄清,维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归口管理原则。
三、注意事项
(一)对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二)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再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举报人应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校按照规定受理教师有违师德的举报,反映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提出。
四、举报流程
举报人认真阅读本须知后,按照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师德师风问题举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在表格下方签署举报人承诺书。
(二)其他证明材料。
五、举报渠道
(一)被举报人所在单位。
(二)对举报的师德失范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的学校职能部门。
(三)党委教师工作部,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1.来信请寄: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编:116024)
2.办公电话:0411-84708719
3.电子邮箱:jiaoshigzb@dlut.edu.cn
接到投诉举报后,我们会尽快处理,感谢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