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师[2017]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有效实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2017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做以通知,详见附件。
上一条: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新教工岗前培训时间安排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度统招博士后定职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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