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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22 作者: 点击:[]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1号)精神,现将我校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设立,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2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生活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研补助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选(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1)。入选者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6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二)本批次申报日期截止前(2016年5月31日)未满31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前沿领域(2016年度可申报的具体学科见附件2)。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5月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附件3)。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3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复印件。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共计3份。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纸质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3份(加白色硬纸封皮),报送学校人事处博管办。

四、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5月31日17点前

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博管办(主楼225)

联系人:岳崇

电  话:84708712

邮  箱:postdr@

 


  • 附件【附件1-5.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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