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2017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了做好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三、申报工作以学部(院)为单位进行。各接受单位须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以下简称《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见附件1。同时附我校上一年《接收计划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可根据今年能接受的专业和导师的实际情况,在上一年《接收计划汇总表》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调整,以确保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的规范和准确。
四、报送要求:请各学部(学院)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的纸介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20)。纸介文本用A4打印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本用电子邮件发送。
五、《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填报要求:内容简明扼要;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4)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方便各选派高校及访问学者申请者查询。
六、接受计划由各接收单位汇总后按报送要求提交给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审批。
七、未进入申报名单公布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数据库的学科、专业和导师将不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八、对于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接受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接受计划无须重复申报,有资格接收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和导师均可以接收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
九、联系人:姚岚
电话/传真:84708057
E-mail:fwx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