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采暖费补贴及缴费办法》文件规定“一方为现役军人,其配偶的采暖费补贴,由学校按其职务(职称)确定的标准全额补贴”。请军属本人在邮件中写明个人姓名、工资号,并将结婚证原件、配偶的现役军官证原件及团级以上部门(包括团级)提供的“现役证明”拍照上传,于12月08日前发送到工资保险科邮箱(gzk@dlut.edu.cn)验证,验证通过后将随12月工资发放采暖费补贴差额部分。
联系电话:0411-84706557;18624262931
联系人:李瑞阳、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