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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启动的通知


时间:2022-08-24 作者: 点击:[]

一、项目内容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用于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22年引进项目计划资助50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全部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 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人不能为中外合作办学博士)。

3.申请人一般应为在国内没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或新近进站人员。新近进站人员在国内的累计博士后在站时间应未满6个月(截至本人申请材料网上提交之日)。

4.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 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5.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2022年9月30日前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150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100人、外籍博士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 30 日。获选结果拟于10月公布。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150人。

(3)省(市)联合资助 2022 年继续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项目,其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各省(市)具体负责组织,获选结果拟于10月公布。

四、相关待遇

1.国家支持:每年生活补贴20万元,为期两年。

2.学校支持:人力成本为30万元/年,聘期至多三年。

3.其他福利待遇

(1)按照学校预聘师资进行管理,享有学校教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如用餐补助、健康体检等。

(2)如认定为大连市青年才俊,提供安家费30万。

(3)提供博士后公寓,可拎包入住。

(4)解决子女入托、入学,提供大连市最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5)优秀出站博士后可申请学校教师岗位;入选“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并留辽工作的,可获30万元奖励。

五、注意事项

1.根据《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若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未在申报系统列出,请提供相应支撑材料;若申请人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请提供已完成毕业答辩且能顺利获得博士学位的相应支撑材料。

2.博士后合作导师务必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流动站应组织学术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协助申请人修改完善。

六、联系方式

1.校人力资源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老师、李老师

邮箱:postdr@dlut.edu.cn

联系方式:0411-84708712

2.各流动站联系方式

详见博士后工作-流动站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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