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材料要求
1、全体参评人需填写《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附件1)
2、参加学校评聘分委员会评审的专任教师中级人员需在“一张表”系统填写并提交代表性业绩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系统申报版需与提交的纸质版保持一致。
各学部学院、各系列组织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特点提出其他考核业绩材料要求。评审期间各专业技术系列代表性业绩表“一张表”填报系统对外开放。
3、考核评审及公示结束后,各学部(学院)、各系列牵头单位需报送《考核及分级结果》(附件3)及评聘分委员会名单(附件4)
4、考核相关各类材料(审查表、业绩材料、异议处理过程材料、评审会议纪要、评审投票等)各单位应妥善保存备查。
二、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10月10日 |
学校召开布置会,启动2023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 |
10月10日- 10月23日 |
1.各单位布置聘期考核工作 2.参评人按照所在单位要求提交考核材料 参加学校评聘分委员会评审的专任教师中级人员需在“一张表”系统填写并提交代表性业绩表。 3.各二级党委对参评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对本单位参评人的业绩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评审前不少于三天)。 4.参加学校评审的专任教师中级人员代表性业绩表(签字盖章的pdf版),由所在单位统一于10月18日前提交。 5.考核评审 (1)各单位评聘分委员会考核评审,并公示考核结果(含考核结果档次、拟定岗位绩效级别等)不少于三天;学校组织部分专任教师中级人员考核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10月23日,各学部学院、各系列牵头单位报送考核结果材料:考核及分级结果(附件3,excel版、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及纸质版)及评聘分委员会名单(附件4,纸质版及扫描pdf版)。 |
10月24日- 11月9日 |
学校审议、发文聘任 |
附件:
1、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和学术行为表现审查表(模板)
2、代表性业绩表“一张表”系统填报说明
3、考核及分级结果(模板)
4、评聘分委员会名单(模板)
联系方式:84708314、84708057
联系人:李 曦、厉 龙
邮箱:pingpin@dlut.edu.cn
地点:主楼225 人力资源处师资室